綜合調研
1、參與制訂與WTO事務有關的地方法規和政策。
2、組織實施《深圳市應對入世行動綱要》。
3、承擔並組織國家、省市與WTO事務相關的重大課題研究,為政府提供決策依據與諮詢服務。
4、密切跟蹤WTO多邊貿易談判,關注區域貿易發展趨勢,收集、分析、提供及時準確的資訊動態。
5、聯絡與WTO事務相關的國內外機構,開展WTO事務對外交流合作與宣傳。
專業培訓
1、組織開展WTO事務及與貿易有關的各類專題研討會、報告會。
2、組織實施WTO事務專業人才培養計畫,實施深圳市WTO高級專業人才“9090”培訓工程。
3、針對企業需求開展WTO實務性培訓。
4、組織“WTO與深圳國際化”高級論壇等大型活動。
資訊諮詢
1、為政府與企業提供WTO事務相關資訊和諮詢服務。
2、開展國際貿易政策研究,建立深圳市進出口預警系統,維護公平貿易,保護產業安全。
3、建立深圳WTO事務網站,完善資訊服務平臺和資訊交換系統。
4、開展國際貿易爭端案例研究。
技術標準
1、建設WTO技術標準資訊站。
2、開展主要貿易國家和地區技術標準法規和資訊查詢。
3、開展國外技術性貿易壁壘(TBT)諮詢服務。
法律服務
1、開展WTO法律規則研究。
2、組織研究深圳市與WTO相關的法規和政策,履行入世承諾。
3、開展WTO法律事務的諮詢與服務。
4、組織實施深圳市法規規章翻譯,介紹深圳法制環境。
知識產權
1、開展WTO有關知識產權的諮詢、宣傳和培訓。
2、開展深圳市知識產權保護研究。
3、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為企業提供服務。
體系建設
1、在有關單位和部門建立WTO事務工作站。
2、在相關部門設WTO事務聯絡員,確立聯席會議制度。
3、開展“深圳市WTO學會”工作。
4、開展對外合作和交流,建立多體聯動工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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